副高职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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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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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暮的教学空间
从事教育工作时间1992/06/29 至今
专业领域民商法
个人介绍 <p>余暮,女,1969年7月出生,湖北武汉人,汉族,大学本科学历,法学硕士学位,副教授。</p> <p>先后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,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学位、法学硕士学位。先后在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、海南政法学校任教。</p> <p>主要研究向是民商法学、教学研究。从教三十年,先后讲授《民法》《商法》《经济法》《合同法》《公司法》《劳动法》等课程;参编《新编经济法学教程》《人民调解实务》等教材;论文《医疗纠纷侵权责任》《试论职工劳动债权与有物权担保的债权在破产清偿中的顺位问题》《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教学平台——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“教学工厂”的启示》《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<民事纠纷人民调解>课程设计》《论公民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》《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海南文化产业的制度创新》《论文化产业发展的立法保障》等公开发表;主持海南省社科联课题《海南文化建设法律制度研究》及《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〈民事纠纷人民调解〉课程研究》精品课程等课题,参与建设省级精品课程《民法》。</p>